老话讲:生意好做,伙计难搁。言下之意就是最好别合伙做生意。
但是,现实中,合伙做生意的人却非常多,当然了,最终以失败而告终的也尤其多,能长久干下去的简直是凤毛麟角。
那为什么多数会是这种结局呢?
原因无他:面子上是权力或利益发生了冲突,里子其实是人性使然,因利益聚在一起,多数情况下最后也会因为利益分手。
那难道他们意识不到这种结局吗?
其实不然。这其中,有一部分人有这种意识,只是不够强烈。当然也有一部分人压根就不曾考虑过这种问题,彼时完全是哥们或闺蜜感情占据了理性思考的高地。
接着我们再来谈谈:
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选择合伙做生意?
原因也很简单:彼此有所图呗。甲看中了乙的经验或人脉,而乙呢则看中了甲的资金实力,就一拍即合了。
言归正传,既然合伙生意这么难做,生活中还有很多人选择走合伙做生意这条路,不管过去还是将来,这种现象依然会继续。那就有必要谈谈怎么才能做好合伙生意,避免走向失败。
上干货!下面我们主要谈两大要点:
1、选对合伙人是根本。合伙双方或多方可以是不同性格、不同背景的人,但彼此的价值观必须一致,如果大家价值观不一致,这种合伙生意最好就不要启动,启动也白启动,因为失败是必然。那什么是价值观呢?讲得直白一点:是为了赚小钱还是为了赚大钱?如果都是为了赚小钱,这种合伙生意也做不起来,因为一看到公司或团队赚到钱了,大家都想分钱,完全不考虑或者对后续发展考虑欠缺的话,大概率局面很快就会由内讧走向分崩离析;为了赚大钱呢,就比较简单了,大家价值观大概率就会比较一致:听谁的,谁说了算,怎么干,未来我们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为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应该形成什么样的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等等这些现代化的企业经营管理思路就会先建立起来。
2、合伙协议签署。相比上述文末提到的企业管理思路,合伙协议的签署应该早于企业注册和成立的时间。协议中应该明确:(1)合伙人的责权利,比如谁出资多少,占*多少,什么时间出资额实际到账,公司成立后享有什么样的权力和利益;前期不提供实际出资额的或无法提供足额出资额的,什么时间以什么样的形式履行实际出资额到位,如果逾期未履行实际出资额的应该怎么办等等;(2)明确公司*东会议定期召开,应该将法定的*东会议召开期限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确保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能够很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确保公司向稳健、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划重点:签署完合伙协议后应该第一时间到公证处公证并让大家知道公证结果,让彼此从一开始就有一种约束感,后期更加理性地经营发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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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本来就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更别说合伙做好生意了,本文也主要是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期能给大家一些思考和启发,更希望能够切实帮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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